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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遮阳推广政策与管理经验

发布时间: 2013/6/1 21:31:25 编辑: 作者 来源: 来源 阅读: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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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遮阳推广政策与管理经验(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材工业铝塑复合材料及遮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刘翼蒋荃

  

  建筑遮阳是重要的被动式节能措施,在适宜地区进行建筑遮阳的全面推广正被提上日程。本文简要介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部分已经或即将推广建筑遮阳地区相关的推广政策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建筑遮阳是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能够改善建筑室内光热环境,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提高建筑能效;能够与建筑巧妙结合,丰富建筑表现元素,提高建筑表现力。在炎热的夏季,强烈的太阳辐射热通过门窗,玻璃幕墙等透明围护结构进入室内,导则空调制冷能耗大幅增加。建筑遮阳的目的在于阻断直射阳光透过玻璃进入室内,有效降低太阳辐射得热的同时可防止直射阳光造成的强烈眩光。部分活动遮阳产品如硬卷帘在冬季夜间还可增加窗的热阻。根据《欧洲25国遮阳系统节能及二氧化碳排放研究报告》表明,在欧洲采用建筑遮阳的建筑,总体平均节约空调用能约25%,节约采暖用能约10%左右。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随着社会和政府对建筑节能,尤其是近几年对建筑夏季隔热节能的日益重视,建筑遮阳行业迎来一个高速发展期,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推广政策。本文将简要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部分已经或即将推广建筑遮阳的地区相关的推广政策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1、构建我国建筑遮阳标准体系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有建筑遮阳标准体系。而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国内大部分学者和专家更侧重于研究建筑遮阳的热工性能,缺少对遮阳产品的遮阳性能以及构件材料的固有性能、安全性能和寿命周期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致使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几乎空白。这成为限制我国建筑遮阳行业发展的瓶颈。为贯彻国家节能降耗要求,促进我国遮阳技术发展、规范我国建筑遮阳的市场,住建部自2006年至今连续下达了多项遮阳标准编制计划,初步构建了我国建筑遮阳标准体系。具体见表1。

表1我国建筑遮阳标准体系

  2、《建筑遮阳产品推广应用技术指南》课题

  为提高建筑遮阳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引导建筑遮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立项进行《建筑遮阳产品推广应用技术指南》课题的研究。该项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节能与科技司共同负责。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编、笔者所在单位以及部分遮阳系列标准主编单位共同参与了该课题。课题组对市场上的遮阳产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产品进行了分类,对各种遮阳产品做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各类产品应用的各项技术指标详细介绍了遮阳工程中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问题列举了建筑遮阳示范工程案例。

  3建筑遮阳推广技术和科技示范工程评选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建筑遮阳推广技术和科技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建科综函[2010]98号)指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遮阳技术,是改善建筑物室内光热环境、降低建筑物运行能耗,提高建筑物能效的有效措施。编制《建筑遮阳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建筑遮阳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是指导建筑遮阳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建筑遮阳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经过1年多的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2011年8月在上海召开了建筑遮阳技术推广交流会。会上对《建筑遮阳技术推广目录》和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立项名单进行了发布。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建筑遮阳产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江苏省建筑外遮阳推广经验

  江苏省是我国最早也是目前唯一强制性推广建筑外遮阳的省份。江苏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08〕269号)要求,把建筑外遮阳实施工作的情况列入专项检査的内容之一。在推广的具体实践中,江苏省形成了从设计、招投标和施工验收整套的管理办法。

  1.设计阶段

  江苏省2008年对修订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地方标准,根据不同的朝向,对遮阳系数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规定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设置时应为活动式外遮阳。在对遮阳系数进行计算时,东西向外窗可取玻璃的遮阳系数与外遮阳系数的乘积,而南向外窗仅计算外遮阳系数。

  江苏省将建筑外遮阳的审图纳入建筑设计审图范畴,并且规定,自2009年起,新建居住建筑南向外窗未按要求进行外遮阳设计者,图纸不予审批。

  2.招投标阶段

  由于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的大部分遮阳标准还未发布执行,对于外遮阳产品的质量监管成了一个难题。江苏省采取的办法是对外遮阳推广认定管理.根据269号文的规定.由江苏省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对进入江苏省建筑市场的外遮阳产品实行推广认定.包括产品送检和现场考察.产品的技术指标则主要参考的欧盟标准。推广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外遮阳工程招投标只能使用经省建设主管部门推广认定的外遮阳产品。

 

 

刘翼:建筑遮阳推广政策与管理经验(下)

  3.施工验收阶段

  江苏省建设厅明确规定,如果图纸设计了外遮阳但施工过程 未执行者,工程将不予验收。与此同时,江苏省编制了《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88-2009。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对关键指标如抗风性能的复检以及现场检测等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存在问题

  (1)对于夏热冬冷地区的居住建筑。遮阳设计的优先次序应根据其所受太阳辐射照度,依次选择西向、东向、南向窗。

  (2)推广认定制度属于过渡性的管理办法。随着住建部建筑遮阳标准体系的基本完善,应逐渐转为常规的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方式上来,以节约行政资源并减轻企业负担。

  (3)存在工程验收后将外遮阳产品拆下又用于其他工程的作假现象。

三、上海市建筑遮阳的推广与管理

  1、加大遮阳技术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推广

  为鼓励建筑遮阳的应用,正在修订的《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暂行办法》中,增加了建筑外遮阳的内容,并给予专项扶持资金的补贴,将对实施建筑外窗或外遮阳(建筑外窗已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节能改造的。按照窗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同时实施建筑外窗和外遮阳节能改造的,按照窗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50元。

  另外,相关部门已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201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2年本市各区县和部分管委会建筑节能工作任务计划,明确了今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400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和既有公共建筑各占200万平方米。

  2建筑遮阳工程设计、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

  上述两项工作由上海市装饰装修协会负责。该协会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上半年发布。对建筑遮阳工程设计、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进行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企业资信能力、技术条件、持证上岗和科技进步指标,共分为三级。取得一级评定的企业承担遮阳工程不受限制,二级可承担单体建筑遮阳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遮阳工程,三级则为3000平方米。

  3、遮阳材料备案管理

  为配合上海市建筑遮阳工程设计、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工作,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同时对建筑遮阳材料实施备案管理。实施备案管理的材料类别包括织物面料、电机和铝合金型材,向上海市建筑遮阳工程提供上述材料的相关企业应取得“备案证”。建筑遮阳施工单位如使用无“备案证”产品的,将不予核发或撤销上海市建筑遮阳工程设计、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证书并做相关通报处理。

  4.存在问题

  上海市关于建筑遮阳的备案管理仅仅要求织物面料、电机和铝合金型材这三类原材料,而对于利用原材料与配件组装成型的遮阳产品缺没有要求进行备案。而成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如涉及到安全性的抗风性能、耐积水荷载,涉及到使用年限的机械耐久性等都不是仅通过原材料的性能就能体现的。仅要求这三类原材料,如同建筑外窗备案仅要求型材和玻璃,而不要求“三性”试验和传热系数一样。

  四、对遮阳推广与管理的建议

  1.遮阳的推广应基于建筑能耗模拟结果

  即使同一地区,由于建筑主体朝向、体系系数、窗墙比以及主次要房间的设置,对外遮阳的节能效果以及相关的经济因素都会产生影响。应通过对建筑物进行能耗模拟,根据遮阳的该建筑能耗的影响来综合判断。

  2.推广伊始应加强建筑遮阳标准的宣贯与执行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遮阳系列标准已陆续出台,但还未进行系统的宣贯工作。遮阳工程领域与流通领域由于未掌握信息,大部分还未按新出台的标准执行。因此,遮阳标准的宣贯工作迫在眉睫,生产企业、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都应该对标准知悉并执行。

  3.推广过程中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力度

  对于外遮阳产品,属于涉及安全的建筑工程材料,应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对其执行备案制度。此外,欧盟对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作为CE强制性认证要求(建筑指令,CPD)。而我国高层建筑较多,安全隐患远大于欧洲。因此无论在设计还是安装,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参考CE认证,对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进行强制性认证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4.财政补贴或奖励适度滞后

  财政补贴或奖励可较好地促进外遮阳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外遮阳工程应用经验较少,而遮阳工程的耐久性(包括机械耐久性能.环境适应性等)十分重要。因此,在这个起步阶段,建议在工程至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现场评定,对评定结果优秀的外遮阳工程给予或追加一定的奖励或财政补贴。除了引导技术进步外,也可从根本上杜绝在工程验收后将外遮阳产品拆下又用于其他工程的作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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