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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申请设立建筑遮阳系统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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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4/12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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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24 文章来源: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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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成立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系统分会
二、申请理由:
建筑遮阳系统是指为了节能环保,增加室内舒适度在建筑内部和外部对阳光的智能遮挡系统。由建筑装饰材料和光控系统组合而成,有强烈的装饰效果。建筑遮阳系统是建筑装饰材料的部品化产品。
建筑遮阳系统可分为外遮阳与内遮阳;以运行方式不同可分为活动式与固定式;以遮挡方法可分为综合式、垂直式、水平式;以材质不同可分为金属质与织物质。遮阳系统可以最大限度的遮挡阳光直射的幅射热,避免室内过热,降低室内温度,同时还可智能调节,如可追随太阳运行,避免室内眩光。应用在建筑外立面时,成为建筑重要的装饰,由于角度可变,为建筑外立面带来不同的观感,形成美丽可变的风景。
目前,我国每年竣工的房屋面积达数十亿平方米,建筑能耗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是建筑的外立面、露台等部分。我国的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46%,现有建筑中96%是高能耗建筑,按目前建筑能耗水平计算,至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将达到10.89亿吨标准煤,仅空调的高峰负荷就相当于10个三峡电站满负荷出力。因此,我国需要大量的建筑节能新材料来降低建筑能耗,实施节能战略。建筑遮阳系统对降低建筑能耗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遮阳系统产品在发达国家已得到普遍应用,目前在中国该行业发展才刚刚起步。现在遮阳系统生产企业约有千家,大部分是单一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发展为遮阳系统设计生产安装的一体化企业。因此,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拟申请设立建筑遮阳系统分会,规范市场的管理,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业务范围
(一)调查研究建筑装修装饰材料行业发展状况,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提出政策、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三)进行行业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四)创办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出版物;
(五)参与制订、修订建筑装修装饰产品行业(国家)标准;
(六)制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业规范,并监督会员执行;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
(七)组织建筑装修装饰材料行业的产品展览展销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八)举办建筑装修装饰材料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十)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十一)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
(十二)发展行业公共事业;
(十三)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十五)开展符合本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四、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系统分会业务范围
(一)贯彻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的政策和法规。
(二)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规范市场的管理,加强市场准入机制的建设。
(四)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培训企业的生产人员、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促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积极推进规范化经营方式,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努力推进认证工作。
(七)组织国内企业和专家参加和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八)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产品展示,协助企业进行品牌推广工作,正确引导消费者。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朱莉丽,电话兼传真:63192649)。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联系方式:010-8842189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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