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放到桌面  
 
头部广告
首页 » 行业资讯 » » 正文  
建筑节能 多地开始从制度发力

发布时间: 07/27 07:27 编辑: 王兴隆 来源: 阅读: 0 次 

分享到:
更多

搞好建筑节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过程需要技术辅佐,更需要的是从规定规范等硬性制度方面提供保证。围绕如何有效开展城镇建筑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自北至南,河北、江苏、海南三省从顶层设计入手抓落实,让建筑节能效果真正落地。

  河北:节能建筑超四成

  保温隔热做得好,冬夏电费高不了;隔声降噪性能高,从此耳根清净了;清洁能源用得好,冬天雾霾不见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建筑科技节能工作推进会对外界透露,目前该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已达到100%。

  2015年以来,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战略,全市竣工节能建筑784.78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市累计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116项,总面积696.95万平方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当地目前在建工程监管面积572.93万平方米,执行行政处罚2项,处罚金额50万元,3家施工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在高层建筑中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未纳入集中供热区域重点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房屋、空气源和土壤源热泵技术;在当地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建筑应用示范;鼓励支持采用“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能源管理模式,规模化推广区域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力争建设一批具备一定代表性、能够发挥较强示范作用的精品绿色建筑,让群众住得舒服、住得健康。

  而放眼河北省,今年其城镇节能建筑占比达到42%。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此前印发的《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提出,每个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不少于一项75%节能居住建筑或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并要求抓好能耗监测末端采集系统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等的建设,提高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比重,确保既改项目质量合格,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推动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创建一批高品质的绿色建筑小区。着眼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设区市主城区先行,并扩展至县城和建制镇,全面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加大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以及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河北省今年还要搞好督导调度,加快75%节能居住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等的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复合型示范项目。

  江苏: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分解

  经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2015年江苏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15.58%、13.4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分别超出0.58、1.45个百分点。同时,国家向各省区市下达“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要求在2015年底的基础上,到2020年,两项能耗指标分别下降11%、10%。目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各地。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20项公共机构节能配套制度,包括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能源审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在管理方式上,按照公共机构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综合采取了分类管理、定额管理、目标管理、系统管理等举措,基本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采集、分析公共机构节能数据是节能工作的基础,截至目前,该省利用节能管理信息系统,已采集7.45万余栋公共机构建筑信息、 92万件(套)用能设备信息和超过740万条单位基本信息。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能耗数据和各类节能信息会审,组织跨市交叉数据核查,进一步验证数据质量,确保各类数据和信息项目齐全、均量合理、消费量和费用匹配、指标变化正常。本月初,该省考核13个省辖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均超额完成任务。未来一段时期,江苏省将围绕既有建筑、高耗能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以及扩大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在节能改造过程中,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工作。同时,强化公共机构综合能源审计和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

  海南: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到“十三五”末,该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要求,“十三五”期间,海南省要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所有市县全覆盖。全省将强化对绿色建筑质量监管,将绿色建筑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等工程全过程管理程序。从今年8月1日起,住宅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10月1日起,规划用地面积10公顷及以上的新建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等按绿色生态小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此外,意见要求继续加快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2018年前,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陵水和文昌等市县应建设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城区),其他市县至少应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小区各1个。

 
协会文件 更多>>
关于召开2025年建筑遮阳材料分会
关于征集行业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
关于召开 CECS 标准《建筑用防
2024年建筑遮阳产品安装服务能力
关于开展国家建材行业建筑装饰装修材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建筑遮阳产
关于邀请参编《建筑用防风卷帘应用技
关于召开 2024 年中国建筑装饰
关于召开 2024年建筑遮阳材料分
质量检测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
建筑遮阳产品遮阳性能检测技术研究
ZY-2B型建筑遮阳系数测试系统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铝塑复合材料及遮阳
建筑外遮阳产品检测
法规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
工信部发布2015年工业节能与综合
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 门户网站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 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球商会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国家建材检测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网
人民网
光明网
中国新闻网
新浪网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人员招聘 | 合作伙伴
本网站所属论文和商务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剽窃必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918
版权所有 ©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  京ICP备1606258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