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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资质管理调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改为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发布时间: 05/25 05:25 编辑: 来源: 阅读: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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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其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有多项,其中主要有:

序号:17名称: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8名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核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9名称: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下(含乙级)、施工二级以下(含二级)和监理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2016〕102号),将暂时停止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和暂定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暂定级资格、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等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管理。

在先行先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时停止上述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期间,广东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企业资质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限制企业的从业行为。

附:通知全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2016〕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行业组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3〕35号)要求,做好暂时停止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和暂定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暂定级资格、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等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在全省范围内暂时停止实施上述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决策部署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同意的。在先行先试、我厅暂时停止上述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期间,我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企业资质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限制企业的从业行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清理本部门及所辖单位存在与省政府先行先试决策部署相抵触的规定,按程序进行废止或修改,对违反规定增设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的行为予以纠正。

二、我厅已按照粤府函〔2012〕335号和粤府函〔2013〕35号文件要求及相应程序,将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接。具体如下:

(一)暂时停止实施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下资质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承接。

(二)暂时停止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下资质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承接。

(三)暂时停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下资格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承接。

(四)暂时停止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承接。

(五)暂时停止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行政许可后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交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接。

上述承接主体将于近期公布行业自律管理实施方案,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企业资信等级方式作为市场准入的参考依据,公布企业资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以此加强行业行为规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上述转移工作是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一种探索。我厅将加强监管,定期评估转移工作的实施效果,并向省政府报告。

三、新成立上述行业企业的、企业上述原有资质已过有效期的、原有资质证书相关内容需变更的(含简单变更、改制核定、注销、遗失补办等原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均可按上述承接行业组织公布的行业自律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申报,通过信息公开、行业组织认定等方式取得相应企业资信等级;原有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暂不申报企业资信等级。仍在有效期内的原有企业资质、新的企业资信等级均作为市场准入的参考条件。

四、企业出省经营需出具相关证明的,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及时给企业出具证明。外省确需我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企业可在我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直接自行下载打印。

五、符合条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一级(甲级)资质的企业,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企业原有资质或企业资信等级均可作为申报的参考依据。

六、对于与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决策部署相抵触,擅自增设市场准入门槛的行为或执行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情况反映电话:020-83133632;房地产市场监管情况反映电话:020-83133526;规划编制市场监管情况反映电话:020-8313364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3日


延伸阅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

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目录附后)。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二十五项行政审批目录

序号:1名称: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通过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现有其他监管措施进行管理

序号:2名称:营业性射击场立项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保留设立营业性射击场的行政许可对营业性射击场的安全进行监管

序号:3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和延续申请批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4名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暂定级资格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5名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6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序号:7名称: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核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8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9名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0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1名称: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2名称:转制为企业法人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媒体单位广告经营登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由工商部门通过核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其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序号:13名称: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修理后的计量器具通过检验程序实施监管

序号:14名称: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5名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6名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检测检验)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7名称: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8名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核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19名称: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下(含乙级)、施工二级以下(含二级)和监理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20名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认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调整内容: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序号:21名称: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颁发、延续、变更与注销登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至三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调整内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调整为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序号:22名称: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调整内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省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调整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序号:23名称:自动进口许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调整内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调整为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序号:24名称: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笫二款调整内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

序号:25名称: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度检测委托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调整内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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